僅憑著一封線索簡單的實名舉報信,市地稅局第三稽查局檢查人員經過深挖細查,順藤摸瓜挖出了一個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170多萬元的案件。 收到群眾舉報后,該局馬上采取案頭分析、內查外調的方式收集相關涉稅信息,擬定檢查方案實施檢查。在順利調取了該公司稽查所屬期內的財務資料和納稅資料之后,稅務稽查人員隨即翻閱了該公司的報表憑證,結合舉報人提供的線索,仔細分析企業在稅收方面可能出現的問題,有針對性地將個人所得稅的檢查確定為本次稽查的重點。果然,細心的稅務稽查人員發現該公司“銷售費用”科目的交通費、差旅費、通訊費每月均有幾乎相同的發生額,而且,每個銷售人員每月報銷的額度也基本是整數。 至此,稽查人員初步判斷該公司是通過此形式來隱瞞員工收入以達到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目的。 問題初步查出后,為了解決取證問題,稽查人員與該公司有關負責人、財務人員進行了座談,將相關政策及相關的法律責任告知納稅人,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最終,該公司財務人員承認通過以費用報銷的形式變相發放員工收入,少代扣代繳個稅的事實。 稅官說法 該公司采取虛增報銷費用的形式隱瞞員工收入,逃避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義務,構成偷稅。根據稅法規定,對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逃避、拒絕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撓稅務機關依法檢查的,將按照稅收征管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