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將對人力資源服務企業取消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實行認繳登記制,并加快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改革,消除人力資源服務中間環節的重復征稅問題。日前,省政府辦公廳發布了《福建省關于促進人力資源服務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意見》。
相關政策——閩政辦[2016]12號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人力資源服務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意見
放寬市場準入條件,是《意見》提出的重要一條。我省將以推進商事制度改革為契機,對人力資源服務企業實行“先照后證”登記制度和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取消人力資源服務企業的公司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實行認繳登記制。
意見鼓勵發展有市場、有特色、有潛力的中小型專業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積極發展小型微型人力資源服務企業,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設立企業集團。意見提出,爭取到2020年全省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達1000家,從業人員達1萬人,年營業收入超過800億元。建立健全專業化、信息化、產業化、國際化的人力資源服務體系。
意見提出,落實系列稅費優惠政策,加快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改革,消除人力資源服務中間環節的重復征稅問題。對符合條件的公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可按規定申請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的認定,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根據意見,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的小型微利人力資源服務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其中,2017年12月31日前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2017年12月31日前,月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的人力資源服務企業,可按規定免征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