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國土資源部,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督促落實聯席會議議定事項。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司局負責同志擔任。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成員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開會議的建議。研究具體事項時,可根據工作需要邀請其他部門和單位參加會議。聯席會議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經與會部門和單位同意后印發有關方面并抄報國務院,重大事項由聯席會議牽頭單位按程序向國務院報告。
四、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研究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實施的有關問題,切實履行本部門職責,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部署和任務。各成員單位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席會議的作用。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不動產登記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召集人:姜大明 國土資源部部長
副召集人:胡存智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
成 員:
王 峰 中央編辦副主任
劉 昆 財政部副部長
齊 驥 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
陳曉華 農業部副部長
丘小雄 稅務總局副局長
張建龍 林業局副局長
夏 勇 法制辦副主任
張宏聲 海洋局副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