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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個人無償提供固定資產提折舊嗎? |
發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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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接受個人無償提供的固定資產,如汽車,可以提取折舊嗎?《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第十四條規定:企業應當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但是,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和單獨計價入賬的土地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2007年第512號)第五十八條 固定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計稅基礎:(五)通過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第五十九條 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準予扣除。 可以看出:對于企業接受個人無償提供的固定資產,只要產權發生了轉移,就可以按照上述規定計提折舊并依法稅前扣除;對于個人無償提供企業使用而所有權不發生轉移的固定資產是不得計提折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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