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地稅[2010]62號 2010.7.29各縣(市)局、市直各管理分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土地增值稅征管工作的通知》(皖地稅〔2010〕38號轉發)轉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關于核定征收
按核定征收方式征收土地增值稅的核定征收率由各縣(市)局根據各地實際確定后報市局備案,市直(含瑯琊、南譙兩區)核定征收率由市局確定。
二、關于重點清算審核項目
每個縣(市)局、市直管理分局選擇1~2個定價過高、漲幅過快的開發項目,作為重點清算審核對象,報市局備案。
三、關于土地增值稅預征率
我市實行全市統一的土地增值稅預征率,預征率的確定市局另行下文明確。
四、有關工作要求
各縣(市)局、市直管理分局將土地增值稅清算方案、核定征收情況,重點清算審核項目確認情況以及土地增值稅清算計劃統計表,于7月12日前上報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