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財稅[2011]76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1144 |
|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1]76號 2011.8.26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國務院批準,現就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所得有關所得稅政策通知如下: 一、對企業和個人取得的2009年、2010年和2011年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二、地方政府債券是指經國務院批準,以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政府為發行和償還主體的債券。 財稅[2011]76號解讀:國債和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收入納稅比較<兩壺酒鐘斐>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