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人員日常會計工作中在做印花稅的會計處理時,通常對是否需要計提印花稅這個問題不是很明白,本篇文章按常見印花稅的處理情況總結如下—— 企業交納印花稅會計分錄處理,通常分為下列幾種情況: 一、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 企業交納的印花稅如果金額比較小,比如定額貼花的營業賬簿和產權許可證照等,不需要預計應交數的稅金,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關鍵點),如果金額小購買時直接減少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即可。實際繳納的印花稅:借:管理費用(印花稅)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 二、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 實際工作中,很多地方采購合同和銷售合同印花稅是根據實際采購、銷售或購銷總額的一定百分比乘以稅率直接計算繳納的,這時很多企業就會先通過“應交稅費”計提本月的印花稅,次月實際繳納時再沖減應交稅費科目。 比如,根據豫地稅發[2005]第43號文件《河南省印花稅核定征收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購銷業務,分別按實際采購、銷售或購銷總額7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依照“購銷合同”稅目征收印花稅。當然,不同的省份規定是不一樣,所以企業在實際計算繳納印花稅的時候一定要先查詢當地的相關規定。 計提本月印花稅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實際交納印花稅的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 三、繳納以前年度印花稅的處理
按照《小企業會計準則》和權責發生制原則,應做如下分錄: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銀行存款 因為是屬于以前年度的支出,不能計入當年的期間費用。如果是當年度當期的計提,則做如下分錄: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按照《小企業會計準則》,印花稅計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而《企業會計準則》是計入“管理費用”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