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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 |
發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7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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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新企業所得稅法》中的的第四十四條:企業每一年度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請問:“符合條件”具體是指什么條件?“符合條件”實際上就是符合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的概念,是真實意義上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過去,我們對廣告費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中曾經做過界定。在目前還沒有文件界定的情況下,納稅人可以先按會計核算和經營常規掌握。會計核算中,各項費用都是需要嚴格區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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