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國家稅務局已失效或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含處室便函、通知)目錄(第四批)一、全文已失效或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10件
(一)《重慶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印發<防偽稅控系統限額、限量工作流程>的通知》(渝國稅發〔2004〕186號)
(二)《重慶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增值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渝國稅發〔2004〕216號)
(三)《重慶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加強新辦商貿企業增值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渝國稅函〔2004〕490號)
(四)《重慶市國家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新辦商貿企業增值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渝國稅明電〔2004〕19號)
(五)《重慶市國家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新辦商貿企業增值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渝國稅明電〔2004〕13號)
(六)《重慶市國家稅務局關于開展商貿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專項調查的通知》(渝國稅函〔2006〕231號)
(七)《重慶市國家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年審辦法》的通知>(渝國稅函〔1998〕148號)(附件已被總局廢止)
(八)《重慶市國家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辦法>的通知》(重國稅發〔1994〕232號)(附件已被總局廢止)
(九)《重慶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廢舊物資回收經營業務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渝國稅發〔2003〕147號)
(十)《重慶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印發<重慶市軟件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管理暫行辦法(修訂稿)>的通知》(渝國稅發〔2004〕220號)
二、部分已失效或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4件
(一)《重慶市國家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廣增值稅專用發票審核查子系統的通知》(渝國稅函〔2008〕119號)市局轉發總局文件增加意見部分。
(二)《重慶市國家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部分大型電器零售企業增值稅存根聯滯留票專項核查的通知》(渝國稅函〔2008〕146號)市局轉發總局文件增加意見部分。
(三)《重慶市國家稅務局轉發關于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管理系統推行工作的通知》(渝國稅函〔2008〕351號)市局轉發總局文件增加意見部分。
(四)《重慶市國家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防偽稅控一機多票系統升級工作的通知》(渝國稅函〔2008〕41號)市局轉發總局文件增加意見部分。
三、規范性文件形式以外的處室便函、通知清理結果
(一)全文失效或廢止的處便函2件
1.《貨物和勞務稅處 信息中心關于個體工商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試運行防偽稅控系統有關問題的通知》(貨便函〔2010〕2號)。
2.《流轉稅管理處關于2004年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年審有關問題的通知》(流便函〔2004〕5號)
(二)部分失效或廢止的處便函件1件
《流轉稅管理處信息中心轉發關于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管理系統(4.36.30版)試運行有關問題的通知》(流便函〔2009〕7號)轉發總局增加內容部分。
(三)全文失效或廢止的處室通知5個
1.2008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政策執行意見(2009年3月13日)
2.2008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政策執行意見補充通知(一)(2009年4月14日)
3.2008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政策執行意見補充通知(二)(2009年5月4日)
4.2008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政策執行意見補充通知(三)(2009年5月27日)
5.2009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政策執行意見(2010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