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個人住房公積金稅前扣除標準的通知
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基本養老保險費 基本醫療保險費 失業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0號)和《關于公布市區2012年度社會保險繳費標準的通知》(溫人社發[2012]127號)有關規定,我市2011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3529元,2012年5月1日起個人住房公積金稅前扣除額為1270.44元,超過標準部分按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
特此通知。
溫州市地方稅務局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