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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立法需考慮“無聲”群體的利益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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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國務院提請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初次審議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擬將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從現行的2000元提高至3000元。常委會會議后,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向社會公布了個稅法修正案草案,廣泛征求意見。36天內,共收到82707位網民的237684條意見和181封群眾來信。其中,82536人對工資、薪金所得免征額定為3000元發表意見,贊成的占15%;要求修改的占48%;反對的占35%;持其他意見的占2%.最終,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6月30日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根據決定,個稅免征額由3000元上調到3500元。有全國人大代表表示:“這要歸功于83%網民的反對。” 稅收立法是匯聚民意的過程。尊重民意,達成共識是成功的稅收立法過程共有的標志。通過網絡征求民意,并最終順應民意,是我國稅收立法過程中的一項重大進步。 然而,何為民意,值得深思。本次稅收立法中8萬名投票的網民能否代表包括4.57億網民的13.4億我國境內居民?能否代表包括7.8億就業人員和2688萬貧困人口的全體人民?在我國稅收立法在努力匯集民意的道路上邁出重要一步的時候,以上這些技術問題還需要我們加以考察。 “被代表”的西部地區 就提意見網民的地域分布來看,全國人大常委會數據顯示,43%的意見由北京、廣東、上海(以下簡稱為京粵滬)三地提出,而只有0.4%的意見由西藏、青海、寧夏三地提出。兩組發表意見的網民規模相差100多倍。而據《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主要數據公報(第2號)》,京粵滬三地常住人口占全國的比例為11%,西藏、寧夏、青海三地常住人口占比為1.1%,兩組地區的人口規模僅相差10倍。按照2009年的《中國統計年鑒》,京粵滬三地就業人數為7834.6萬人,占全國的10%,西藏、青海、寧夏就業人數為783.1萬人,占全國的1%,兩組地區的就業人數規模相差也為10倍。如上100倍與10倍的巨大差距顯示出,京粵滬提意見的網民人數,無論是占當地人口總數還是就業人數的比例都要遠遠高于西藏、青海、寧夏三地。也就是說,這次征求意見,更多地反映了京粵滬等發達地區的意見,而西藏、青海、寧夏等西部地區的意見沒能夠得到充分表達。 就本次征求意見的方式來看,發表意見的網民超8萬人,群眾來信181封,參加座談會的專家11人和社會公眾代表16人。以網絡為主渠道征求意見,這一方式本身就會造成這一偏差。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發布的第27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2010年全國互聯網普及率為34.3%;京粵滬三地互聯網普及率分別為69.4%、64.5%、55.3%,均明顯高于全國平均水平;西藏、青海、寧夏三地的互聯網普及率分別為27.9%、33.6%、28%,均低于全國平均水平;平均而言,京粵滬的互聯網普及水平高出西藏、青海、寧夏三地1倍以上。北京等地區的居民更善于通過互聯網表達民意,而西藏等西部地區的民意可能不容易通過網絡充分表達。 這讓人想起了統計學教科書常引用的一個著名案例。1936年美國總統選舉時,某調查機構為了預測總統候選人羅斯福和蘭頓兩人誰能當選,通過電話簿和車輛登記簿上的地址發出1000萬封信,收到回信200萬封,在調查史上,樣本之大是少有的,它花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調查結果顯示蘭頓以57%對43%的優勢獲勝,然而選舉結果卻是羅斯福以62%對38%的巨大優勢獲勝。造成這一統計錯誤的原因就是,上世紀30年代時,電話和汽車還屬奢侈品,擁有它們的人相對更富有,使得統計調查時相對貧困階層的意見沒能充分反映,造成了統計推斷結果的偏差。 “被代表”的低收入者 從提意見網民的收入分布上看,也存在同上的問題。如文尾圖表所示。 從圖表中可以看出,第一,月平均收入3000元以下的民眾對將免征額定在3000元的支持率明顯高過其他收入組別。月收入3000元以下民眾,24%支持免征額定在3000元;而月收入超過3000元的民眾,對免征額定在3000元的支持度不超過15%.說明月收入3000元以下民眾明顯更支持3000元的免征額水平。 第二,發表意見的公眾中,只有18.1%的人月收入低于3000元。而實際上,2008年的時候,79.3%的就業者月平均收入低于3000元。考慮到收入水平增長,料想2010年投票時月收入不足3000元的就業者占全部就業者的規模也不會低于50%,這仍遠高于18.1%的水平。 綜合以上兩點說明,月均收入不足3000元的民眾更為支持將免征額定在3000元,然而,多數月均收入不足3000元的民眾并未發表意見。這就使得這些月收入不足3000元的民眾處于“被代表”的局面。個人所得稅本是“劫富濟貧”的稅種,提高免征額之后,“濟貧”能力顯然下降,將對低收入者產生影響。 要廣泛,還要充分 反思此次稅收立法匯集民意的過程,8萬多網民的意見不可不謂“廣泛”,然而,為何仍有那么多的“被代表”,需要深思。 首先,民眾關心程度不同,導致意見表達不充分。 以上述東西部差異為例。此次征求民眾意見的背景是,征詢民眾對免征額定為3000元的意見。據《中國統計年鑒》,2009年,京粵滬三地的月平均工資分別為4814.9元、3039.1元、4861.3元,兩年前三地就已超過3000元水平。從個人感受和個人利益出發,三地民眾對于進一步上調免征額的呼聲勢必更為強烈。西藏、青海、寧夏三地月平均工資分別為3778.9元、2706.8元、2743元,除西藏外,均在3000元以下。既然意見已經公布免征額將上調至3000元,西部地區對這一問題關心程度自然要低一些。因為只要不低于3000元,就平均水平來看,西部地區多數就業者就不需要納稅,免征額是否進一步上調已與這些地方的就業者關系不大。 其次,宣傳不均衡,對調整免征額的影響介紹不全面。 提高免征額,原來應納稅的人將少納稅甚至不納稅,影響顯而易見,各種媒體對此的宣傳也一直持續而強烈。免征額過高,將制約個稅調節貧富功能的發揮,只有個別財稅專家在媒體上對此發表意見,且由于專業性較強,關注度自然較低。 仍以東西部差異為例,按今年各地財政預算數據計算,西藏、青海、寧夏三地中央轉移支付占當地財政支出的比例分別為66.7%、67.2%、59%,均在一半以上。京粵滬三地中央轉移支付占當地財政支出的比重分別為4.4%、10%、8.7%,均不足1成。個稅是按6∶4的比例在中央、地方財政間劃分,6成個稅收入要上繳中央財政,用于對各地的轉移支付。個稅減少,理論上說將減少對各地的轉移支付財力,由于西部對轉移支付的依賴性更強,對其影響也更大。 提高免征額,既關乎民眾切身利益,又具有一定的專業性。對好處的宣傳多,對反面的宣傳少,宣傳上的不均衡,使得民眾,即使是西部民眾表達意見時也較少考慮反面影響,因而缺乏表達意見的熱情。 總體來說,本次稅收立法過程中廣泛匯集民意,是我國稅收立法進程中的重大進步。但是,在慶祝取得重大進步的同時,在稅收立法過程中還應進一步改進匯集民意的技術手段,以使今后的稅收立法在廣泛匯集民意的基礎上,更能充分匯集民意。 近日,人民網輿情監測室發表了一個重要觀點,可作為本文的結尾:“網民是對民生、公民權利、公共治理最敏感、最敢言也最擅說話的人群,‘網絡輿論’可作為現實民意的風向標和參照系”,但是“網絡作為公開透明的利益表達和利益博弈場,有待更多的社會群體參與進來,政府決策還得充分考慮那些‘無聲’的中國人的心聲和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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