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地方稅務局通告2015年第8號大連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啟用生產經營所得及減免稅事項有關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的通告,本通告附件廢止。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21號)規定,結合我市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承租經營者的生產經營所得申報實際情況,我局決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啟用新個人所得稅申報表。
一、啟用的新申報表有《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表(B表)》、《生產、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生產、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核定戶匯算)》、《生產、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查賬戶匯算)》、《生產、經營所得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匯總申報表》。新申報表適用于個體工商戶、承包承租企事業單位、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的預繳申報、年度匯算清繳和年度匯總納稅申報。
二、納稅人初次向稅務機關辦理上述申報時需填報《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表(B表)》,以后僅需在信息發生變化時填報。2014年1月1日起啟用新申報表,即按月(或按季)預繳申報的納稅人應在2014年2月(或4月)征期開始填報《生產、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2014年度匯算清繳和年度匯總申報的納稅人應在2015年的1月至3月(匯算期)開始填報《生產、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核定戶匯算)》、《生產、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查賬戶匯算)》和《生產、經營所得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匯總申報表》。
三、《大連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大地稅函〔2008〕108號)中附件1-5、附件1-6,在新申報表啟用后廢止。
特此通告。
附件:
1.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表(B表)
2.生產、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
3.生產、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核定戶匯算)
4.生產、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查賬戶匯算)
5.生產、經營所得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匯總申報表.doc
大連市地方稅務局
2013年12月18日